北京大学日本校友会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公示二号

Post date: Sep 27, 2015 5:18:46 AM

北京大学日本校友会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公示二号

2015年9月27日

北京大学日本校友会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称“筹委会”)就校友会会员大会(以下称“校友大会”)的召开形式、议题、选举方案(拟)、日程(暂定)等事项公示如下:

1、 本次校友大会将以电子网络形式召开,所有文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递交、公示。

2、 本次校友大会的议题是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并在新一届理事会提名后选举会长、副会长。

3、 本次校友大会召开期间预定为10月1日(四)至11月30日(一)。

4、 理事、监事参选资格及选举方案(拟):

l 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须为目前大部分时间居住在日本的校友。

l 依据现行校友会章程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为10-20人。在遵守章程的基础上,筹委会经过讨论确立以下三项原则:1.为便于理事会投票,理事会人员应以奇数为宜;2.依过往经验,难免有理事因故辞职,故而人数不宜过少;3.尽最大努力实现差额选举。据此提出以下方案:设本届理事会成员最少11人,最多19人;当候选人少于11人、不足以选出有效理事会时,则延长理事候选人公开募集期间直至理事候选人达到或超过11人为止;当候选人为11人,参选者全员无投票当选;当候选人为12-15人,则投票选出11人;当候选人为16-19人,则投票选出15人;当候选人为20人或以上,则投票选出19人。

l 依据现行校友会章程第三十六条,设监事1人。筹委会提出以下方案:当无监事候选人时,则延长公开募集期间直至有监事候选人报名为止;当候选人只有1人,则无投票当选;当候选人多于1人,则投票选举1人。

5、 日程(暂定)及具体事项安排如下(筹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l 10月1日(四)至10月10日(六),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公开募集期间:在此期间,符合参选资格的校友可通过以下任一平台或方式提出自荐:在微信群(“北京大学日本校友会”)、或校友会公共邮件系统(“北大日本校友会”)公开报名、或把报名信息以私人微信或电邮方式发送给筹委会任何成员。届时筹委会将公开提供简介模板以供候选人填写报名信息。

l 10月12日(一)至10月23日(五),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公示期间:筹委会将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介通过微信群和电子邮件公开发送给校友,并同时在校友会网页上刊载。校友在此期间可就候选人资格、竞选大纲等提出质询。

l 10月24日(六)至11月7日(六),电子网络投票期间:本次投票将启用筹委会的信息科学顾问、热心校友王志鹏所开发的校友会专用电子网络投票系统。在此之前筹委会将向校友公开说明系统特点以及使用方法。有关电子投票选举的具体事宜将于稍后公布。

l 11月8日(日)以后,监票公示期间:筹委会根据投票结果计票,并邀请校友进行监票。在此基础上公布选举结果,进行公示。有关监票方法、公示期等具体事宜将于稍后公布。

l 选举结果公示期届满之后(待定):新一届理事会成立,并由理事会成员提名会长、副会长候选人。会长、副会长选举事宜由新一届理事会确定并主持。在理事会有需要的情况下,筹委会将提供协助。

本次校友大会的各项事务,应首先依据现行校友会章程有关规定进行。但因本次大会为临时大会,如出现校友会章程中尚未规定的具体事项时,筹委会将在内部进行民主讨论、拟定方案, 并进行公示。希望校友们积极关注、参与、监督本次校友大会,并提出宝贵意见。筹委会将始终秉承公开公正公平之原则主持本次校友大会。

谨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