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校友会章程制定草案的补充说明

各位校友:

自从2015年8月3日我会章程制定草案公示后,得到了大家广泛的支持和关注,也有不少校友提出了不少合理性建议,我们理事会经过讨论后将予以采纳。本章程草案本着从新制定的原则,抛弃了旧有章程文本,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确定了民主选举理事会和罢免理事及会员资格的原则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理事会的定期选举原则以及理事的资格审定,改变了过去存在的少数人指定理事和理事会职务的不正常现象。同时规定了罢免原则,对于对校友会和母校声誉做出了不良影响的理事和校友,理事会及会员大会有权罢免其理事或会员资格。

2, 确定了理事会的民主运营机制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理事会运营的民主表决机制,包括会长在内的理事一人一票,民主表决;改变了过去章程中规定的不管理事会如何讨论,最终由会长一人决定的独裁的运营方式。

3, 明确了校友和理事的责任与义务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校友和理事的责任与义务,对未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校友和理事,也做了相关的约束和限制。

4, 初步定义了校友的概念和范围

“校友”的定义一直是各地校友会头疼的问题,本会本着“务实”和实名制的原则,对“校友”的定义作了初步的界定。对于现实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还期待着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逐步完善。

5, 明确了与母校的关系

第一次明确表述了“本会是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校友总会正式承认的在日校友会组织”。经过这两年的新一届理事会的努力,北大校领导正式认可了我们的校友会组织,这点并不容易。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北大校领导曾经对日本校友会的混乱和问题给与了很多的关注和担忧,今天的局面得来不易,大家应该共同珍惜。

同时,应北大校领导的要求,本会的工作任务中增加了“本会同时部分承担母校与日本交流的窗口工作”的内容,这充分反映了母校对我们的信任。

一个月的公示期已经结束,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理事会将尽快对章程草案再做修改,并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今后我们日本校友会的运营,将是一个“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组织,将是一个“团结、务实、民主、责任”的校友之家。

最后再次谢谢大家!

刘甚秋

2015.09.02